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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甲醇溶液标准物质_67-56-1,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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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甲醇溶液标准物质

BW0394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7-56-1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30000μg/mL {{inventory}}

水中甲醇溶液标准物质

水中甲醇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甲醇GBW06111为原料,以高纯水为溶剂,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对本批次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BW03940

水中甲醇溶液标准物质

30000

1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藏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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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水中甲醇溶液检测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HJ 895-2017《水质 甲醇和丙酮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甲醇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10.0 mL时,方法检出限为0.3 mg/L。

方法原理

采用顶空进样气相色谱法,样品在密封顶空瓶内经70℃平衡后,取液上空间气体进行气相色谱分离,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

标准物质要求

明确要求使用有证甲醇标准溶液(GBW(E)080174)进行标准曲线绘制,标准溶液浓度梯度包括0.60 mg/L、3.00 mg/L、15.0 mg/L等系列点。

GB/T 5750.8-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

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甲醇的检测方法,方法检出限为0.5 mg/L,定量下限为2.0 mg/L。

方法特点

采用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使用DB-WAX毛细管色谱柱(30 m×0.32 mm×0.5 μm),要求标准工作溶液临用现配,需用色谱纯甲醇配制储备液。

GB 5009.2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延伸应用

虽然主要针对食品基质,但其采用的顶空-气相色谱法(检出限0.02 g/100mL)可用于饮用水及包装饮用水的甲醇检测,标准溶液配制要求使用纯度≥99.5%的甲醇标准品。

特别说明

以上标准均要求使用国家一级/二级甲醇标准物质(如GBW06105、GBW(E)080174等)进行方法验证和质量控制,标准溶液需在4℃避光保存且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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