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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咪鲜胺溶液标准物质_6774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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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咪鲜胺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409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7747-09-5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丙酮中咪鲜胺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 标 准物 质 以国 家 有证 纯 度 标准 物 质 咪 鲜 胺GBW(E)061597 (CAS:67747-09-5)为原料,以色谱级丙酮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GBW(E)084096

丙酮中咪鲜胺溶液标准物质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18℃以下)冷冻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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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标准及其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蔬菜、水果、谷物等)中咪鲜胺等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定性测定和定量分析,采用丙酮作为溶剂的标准物质配制。
关联内容
• 前处理:样品经丙酮提取后,采用固相萃取柱净化,浓缩定容后上机检测。
• 仪器条件: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配备DB-5MS毛细管色谱柱。
检出限(LOD)
与定量限(LOQ)
• 咪鲜胺的检出限为0.01 mg/kg,定量限为0.05 mg/kg(以样品基质计)。
关键要求
• 标准溶液需用丙酮配制,并确保在-1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
• 检测时需使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以减少基质效应干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