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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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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溶液标准物质

GBW(E)10017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mg/mL {{inventory}}
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物质,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标准品为原料(使用前130℃±5℃干燥4小时),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溶剂,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成分

标准值

(µ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GBW(E)100170

苯甲酸

1000

3%

山梨酸

1000

糖精钠

1000

(以糖精C7H5O3NS计)

1317

(以糖精钠C6H4CONNaSO2•2H2O计)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参照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用F检验法判定样品是均匀;采用相同的测量方法,进行稳定性检验,证明样品是稳定的。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1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产品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封装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 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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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标准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饮用水、饮料、酱腌菜等液体/半固体食品
可同时测定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三种添加剂
方法特性:
化合物 检出限(mg/L) 定量限(mg/L)
苯甲酸 0.2 0.5
山梨酸 0.2 0.5
糖精钠 0.4 1.0
前处理要求:
水样经0.45μm滤膜过滤后直接进样,复杂基质需调节pH至中性
标准名称: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关联方法:
方法四 液相色谱法(适用于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同时检测)
方法特性:
色谱柱:C18柱(4.6mm×250mm,5μm)
流动相:甲醇-0.02mol/L乙酸铵溶液(5:95)
检测波长:230nm
性能指标:
参数 数值
线性范围 0.5-50mg/L
加标回收率 85%-11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