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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质控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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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质控样

SDSZ134128-7.3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0mL {{goodObj.date}} 山冶 {{item.norm}} 不稀释 pH7.33 {{inventory}}
pH质控样介绍:

介质:H2O
组分浓度
-不稀释 pH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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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pH质控标准溶液(不稀释使用)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pH值测定用缓冲溶液制备方法》

适用范围:规定pH测定用缓冲溶液的配制方法、储存要求及稳定性验证,适用于实验室直接使用的未稀释缓冲溶液。

• 明确六种基准缓冲溶液的配制步骤(如邻苯二甲酸氢钾、磷酸盐等)
• 要求溶液配制后需进行pH值验证,允许误差为±0.02 pH单位(25℃)
• 规定储存条件为避光、密封,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特殊要求:使用前需恒温至25±0.5℃,避免交叉污染。

2. JJG 119-2018《实验室pH(酸度)计检定规程》

适用范围:规范pH计检定时使用的标准缓冲溶液技术指标,涵盖质控溶液的直接使用要求。

• 标准溶液在25℃下的pH值扩展不确定度≤0.01(k=2)
• 检定时至少使用两种不同pH值的标准溶液(如4.00/6.86/9.18)
• 仪器示值误差允许范围:Ⅰ级精度≤±0.05 pH,Ⅱ级≤±0.10 pH

质控要求:标准溶液开封后应在有效期(通常6个月)内使用。

3. 《化学试剂 pH值测定通则》

适用范围:规定化学试剂pH测定的通用方法,包含标准溶液的使用规范。

• 校准用缓冲溶液与待测样品pH值相差不超过±2个单位
• 温度补偿范围应覆盖5℃-35℃,校准前后需用纯水冲洗电极
• 重复性要求:两次测量差值≤0.05 pH

注:上述标准未设定传统意义上的"检出限",但对标准溶液pH值的准确性提出明确要求,误差控制通常在±0.02 pH以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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