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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度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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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度标样

BW02189-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11mg/L {{inventory}}
总碱度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中总碱度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标准物质GBW(E)060315碳酸钠为原料和以三次纯化水(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滴定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189-3

总碱度标样

111

3.50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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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度标样相关标准解读()
《工业循环冷却水 总碱及酚酞碱度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业循环冷却水、锅炉用水等水样中总碱度的测定,量程范围为10-1000 mg/L(以CaCO₃计)
方法原理: 采用酸碱指示剂滴定法,用盐酸标准溶液滴定水样至pH 4.5终点,通过消耗标准溶液体积计算总碱度
关键试剂要求:
• 盐酸标准溶液浓度:0.1 mol/L(需用基准碳酸钠标定)
• 溴甲酚绿-甲基红混合指示剂:pH变色域4.4-5.2(绿→暗红)
方法特性:
检出限 精密度 准确度
5.0 mg/L 重复性≤2% 加标回收率95-105%
特殊说明: 当水样浊度>5 NTU时需进行过滤预处理,含游离氯的水样应加入硫代硫酸钠消除干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