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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内酯标准品_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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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内酯标准品

SHAM_121257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2-01-7 100m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99%具体见证书 {{inventory}} 见证书
基质 纯品
形态 固态
有效期 2024-06-09
存储条件 常温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规格10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螺内酯(CAS:52-01-7)为原料,经定性分析、结构确证和初步理化性质分析确认满足标准物质纯度要求后进行分装。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测量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螺内酯 ≥99%具体见证书 纯品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规格10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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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螺内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20-20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螺内酯残留量的检测,定量限为0.01 mg/kg。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乙腈提取样品中的螺内酯,经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净化后,通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03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样品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在70%-120%之间,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用乙腈提取;
2. 加入盐析剂分层后离心;
3. 取上清液经PSA和C18吸附剂净化;
4. 氮吹浓缩后复溶进样。
特别说明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建议使用同位素内标法校正;色谱柱应选用C18柱(2.1×100 mm, 1.7 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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