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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氨氮(标样)_121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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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氨氮(标样)

BWZ6674-2016G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125-02-9 20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11mg/L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WYJLBZ-0011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1900-01-01实施)

基质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常温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2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氯化铵为溶质,以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氨氮 1.11mg/L 0.14mg/L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2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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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及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氨氮的实验室测定
关联内容:
检测原理:在碱性介质中,氨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淡红棕色络合物,在42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干扰控制:需预处理消除余氯、硫化物、钙镁离子等干扰物质
量程范围:0.02mg/L~2mg/L(可扩展至4mg/L)
检出限:
• 检出限:0.025mg/L
• 测定下限:0.10mg/L

特别说明:

标样保存:应避光保存于2~5℃冷藏环境,使用前需恢复至室温并摇匀
基质匹配:选择与待测样品基质相近的标准样品进行质量控制
量值溯源:标准样品应具有可追溯的计量学特性,符合GB/T 15000系列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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