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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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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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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氮介绍:
水中氨氮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BW02071-17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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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μg/mL
20mL
40≥52026-02-26
BW02071-2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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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μg/mL
50mL
60≥5——
BW02071d-4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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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μg/mL
500mL
50042026-04-02
BW02071-7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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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μg/mL
20mL
404——
BW02071-19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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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μg/mL
20mL
4032026-06-12
BW02071-4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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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μg/mL
20mL
403——
BW02071-6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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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μg/mL
20mL
403——
BW02071-1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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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μg/mL
20mL
402——
BW02071B-4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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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μg/mL
100mL
14022027-04-07
BW02071-11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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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μg/mL
20mL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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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0.025 mg/L至2 mg/L。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样经预处理后,在碱性条件下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黄棕色络合物,于42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通过标准曲线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25 mg/L,定量限为0.10 mg/L(以N计)。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水样预处理:若含余氯需加入硫代硫酸钠去除。
2. 显色反应:加入酒石酸钾钠掩蔽钙镁离子,调节pH至碱性后加入纳氏试剂。
3. 分光光度测定:显色后10-30分钟内完成吸光度测定。
特别说明
1. 避免使用含氨的实验室环境及试剂污染。
2. 显色后若出现沉淀需重新取样或稀释。
3. 纳氏试剂含汞,废液需按危险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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