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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碱_3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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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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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碱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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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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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乌头碱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中药材、食用植物原料)中乌头碱的定量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PLC-MS/MS),通过色谱分离与质谱定性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为0.01 mg/kg,定量限为0.0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加标浓度为0.03~1.0 mg/kg),回收率应在70%~120%。
关键实验步骤样品经乙腈提取、C18固相萃取柱净化后进样;质谱采用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特别说明乌头碱易光解,实验全程需避光操作;标准溶液需现用现配。
行业标准: 保健食品中乌头碱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保健食品中乌头碱的检测,包括胶囊、片剂等剂型。
核心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紫外检测器检测波长为235 nm。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为0.1 mg/kg,定量限为0.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平行样检测相对偏差需≤10%,加标回收率应≥80%。
关键实验步骤样品经甲醇超声提取后离心过滤,色谱柱为C18柱(4.6×250 mm, 5 μm)。
特别说明需注意共存成分(如其他生物碱)的干扰,必要时进行方法学验证。
方法标准: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
适用范围规范乌头碱检测实验的全流程质量控制,包括方法验证与数据报告。
核心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建立方法验证参数(如精密度、线性范围)。
质控要求每20个样品需插入1个质控样,仪器需定期校准并留存记录。
特别说明实验报告需包含不确定度评估及原始谱图等溯源信息。
药品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 乌头碱相关检测要求
适用范围中药材及饮片中乌头类生物碱的限量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薄层色谱法(TLC)和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结合使用。
限量要求规定乌头碱、次乌头碱的总量不得超过0.020%。
特别说明需同时检测乌头碱、次乌头碱和新乌头碱三类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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