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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总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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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总氮

BW-OTL-TW-0008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1000mg/L {{inventory}} 见证书
水中总氮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也可用于量值溯源或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准确定值的高纯硝酸钾和高纯水原料,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比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 (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OTL-TW-00084水中总氮1000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包装,包装规格500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避免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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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检测范围为0.05 mg/L~4.00 mg/L。
核心检测方法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后,通过紫外分光光度法在波长220 nm和275 nm处测定吸光度,计算总氮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5 mg/L,定量下限为0.20 mg/L。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加标回收率应在85%~115%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消解:碱性过硫酸钾在120℃下消解30分钟;
2. 冷却后调节pH至5-9;
3.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吸光度并计算浓度。
特别说明
1. 避免使用含氮试剂污染样品;
2. 高氯离子或浊度样品需预处理;
3. 消解后需在24小时内完成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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