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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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浊度溶液/105218
GSB 07-3833-2021 | 400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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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W-总氰盐 能力验证,21mL, 稀释100倍使用,0.1-1mg/L
NSI_PEI-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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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水质 石油类(紫外法)(正己烷溶剂)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448733
GSB 07-3637-2019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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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pH 水质标样/2021127
GSB 07-3159-2014 |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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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甲醇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435408
GSB 07-1279-2000 | 1000μg/mL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本标准物质适用于浊度计法,分光光度法等方法分析测试使用。
一、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硫酸肼[N2H4·H2SO4]和六次甲基四胺[(CH2)6N4]及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零浊度水为原料,在(20±3)℃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零浊度水的配制: 取蒸馏水经孔径为0.1μm(或0.2μm)微孔滤膜反复过滤两次以上。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严格按照国际标准ISO7027《水质浊度测量方法》制备,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浊度计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及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包装,包装规格100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避免玷污。
4. 取样器应洁净干燥,防止污染。使用时应注意防护,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使用后剩余的溶液应置于专门的废液瓶中集中处理,不可随便倒入下水管道。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1. GB/T 13200-1991《水质 浊度的测定》
2. HJ 1075-2019《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
3. SL 87-1994《水质 浊度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