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基质类 单标 微量水标准物质
微量水标准物质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微量水标准物质

GBW(E)13051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3020【质量分数(10-6)】/不确定度:20 {{inventory}}
微量水标准物质介绍:


特征形态:液态
定值单位:国防科技工业应用化学一级计量站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不确定度单位CAS备注
微量水302020质量分数(10-6)

研制单位名称:国防科技工业应用化学一级计量站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微量水标准物质

手机版:微量水标准物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解读:微量水检测相关标准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6283-2008《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 卡尔·费休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体、液体或气体化工产品中微量水分(0.001%至5%)的测定,包括标准物质中水分的标定。
核心检测方法 卡尔·费休法(库仑滴定法或容量法),基于碘与水和二氧化硫的定量反应,通过电化学终点判定水分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01%(质量分数),定量限为0.003%,需通过标准曲线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1. 使用有证微量水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2. 每批次实验至少插入一个质控样,偏差需≤5%;
3. 定期验证滴定系统的稳定性。
关键实验步骤 1. 仪器预热与空白滴定;
2. 标准溶液标定;
3. 样品称量后快速密封进样;
4. 滴定终点自动判定并记录数据。
特别说明 1. 环境湿度需<60%;
2. 卡尔·费休试剂易吸潮,需避光密封保存;
3. 含醛酮类样品需使用专用试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