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中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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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酚溶液标准物质(挥发酚)
GBW(E)081620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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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酚溶液标准物质(挥发酚)
BW081620-2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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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酚溶液标准物质(挥发酚)
BW081620-1 | 5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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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
BW901103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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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
BW905023 | 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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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苯酚溶液
BW04109d | 50μg/mL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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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
H17542-500ml | H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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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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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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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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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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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日常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试剂为原料、色谱纯甲醇为溶剂,在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核验标准值并对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稳定性检验。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mL。置于冷藏避光处(4℃)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BW0917
甲醇中苯酚
1000
5%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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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11934-1989 《水质 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苯酚的测定,最低检测浓度为0.01 mg/L。
采用气相色谱法(GC),以氮气为载气,使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进行检测。样品经液液萃取或直接进样分析。
方法检出限为0.01 mg/L,定量限为0.03 mg/L。
每批次样品需至少包含10%的平行样、空白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之间。
1. 样品预处理:水样用硫酸酸化至pH≤2,加入二氯甲烷萃取;
2. 色谱条件:毛细管柱(DB-5或等效),柱温程序升温,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温度300℃;
3. 标准曲线绘制:至少5个浓度点,相关系数≥0.995。
若样品中存在干扰物质,需通过改变色谱条件或增加净化步骤消除干扰;实验过程中应避免使用含酚类物质的试剂。
HJ 501-2009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有机碳的测定,苯酚类化合物可通过氧化转化为二氧化碳进行间接测定。
采用高温燃烧氧化法,样品在680℃下催化氧化生成CO₂,通过非分散红外检测器(NDIR)测定CO₂浓度,间接计算总有机碳含量。
方法检出限为0.1 mg/L,定量限为0.3 mg/L(以碳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