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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溶液标准物质_743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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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溶液标准物质

BW081585-1 FERRUM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39-89-6 2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铁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概述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物质,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金属铁、高纯盐酸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铁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和原子吸收光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V/V)

BW081585-1

铁溶液标准物质

100

1%

5%HCl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瓶5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六、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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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6-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及处理过程中铁含量的测定,检测范围覆盖0.01 mg/L~5.0 mg/L。
3. 核心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其中AAS法需使用铁空心阴极灯,波长248.3 nm。
4. 检出限与定量限
AAS法检出限为0.003 mg/L,定量限为0.01 mg/L;ICP-OES法检出限为0.005 mg/L,定量限为0.015 mg/L。
5.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量应为待测样品浓度的50%~150%,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6. 关键实验步骤
① 样品酸化处理(pH≤2);
② 标准曲线配制(至少5个梯度点);
③ 仪器预热及基线校准;
④ 样品进样并记录吸光度或发射强度。
7. 特别说明
高浓度样品需稀释至线性范围内;若使用ICP-OES法,需注意消除光谱干扰(如Ar等离子体背景干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