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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机碳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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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机碳溶液标准物质

BW013025-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总有机碳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日常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一级纯度标准物质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BW013025-1

总有机碳

1000

5%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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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总有机碳(TOC)检测相关标准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19145-2003 《岩石中总有机碳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岩石、土壤、沉积物等地质样品中总有机碳含量的测定,检测范围通常为0.01%~10%(质量分数)。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检测法(NDIR),样品经高温燃烧后产生的CO₂通过红外检测器定量,间接计算总有机碳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5%(50 mg/kg),定量下限为0.02%(200 mg/kg)。需通过空白实验和低浓度标准物质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重复样及有证标准物质(如GBW07314沉积物标准物质),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需去除无机碳(盐酸处理)并干燥;
2. 燃烧温度控制:设定氧化炉温度≥950℃;
3. 数据修正:需扣除空白值并验证氧化效率(≥95%)。
特别说明 含硫化物或碳酸盐样品需预先进行酸化处理,高盐分样品需稀释以避免燃烧管堵塞,检测结果需注明是否包含可溶性有机碳(DOC)。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