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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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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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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介绍:

介质:四氯乙烯
组分浓度
-17.7(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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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标准号 HJ 637-2018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萃取剂为四氯乙烯,检测范围为0.06~100 mg/L。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通过四氯乙烯萃取样品中的石油类物质,在2930 cm⁻¹(CH₂基团)、2960 cm⁻¹(CH₃基团)和3030 cm⁻¹(芳香烃)波长处测量吸光度,计算总石油类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 0.06 mg/L(以萃取体积500 mL计)
定量限 0.2 mg/L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至少包含1个空白对照;
2. 每20个样品插入1个质控样(已知浓度标准样品);
3. 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酸化至pH≤2,加入四氯乙烯振荡萃取;
2. 分离脱水:静置分层后经无水硫酸钠脱水;
3. 红外测定:使用石英比色皿在红外光谱仪中扫描,计算三波长处吸光度总和。
特别说明
1. 四氯乙烯需通过空白检验(在2600~3300 cm⁻¹区间吸光度≤0.03);
2. 实验过程需在通风橱中进行,避免四氯乙烯挥发危害;
3. 比色皿使用后需用四氯乙烯清洗3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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