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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醇_49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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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醇

CCHM702626 Piperonyl Alcohol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495-76-1 25mg {{goodObj.date}} CATO {{item.norm}} 99.5% {{inventory}}
胡椒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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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式:
胡椒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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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胡椒醇等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胡椒醇的残留量检测,涵盖样品前处理及仪器分析流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通过选择离子监测模式(SIM)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05 mg/kg,定量限为0.01 mg/kg,满足痕量残留检测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为0.01-0.1 mg/kg),回收率范围应为70%-120%。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经乙腈提取,QuEChERS净化,离心后取上清液经氮吹浓缩,定容后进样分析。
特别说明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必要时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进行校正。
行业标准 出口食品中胡椒醇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出口食品(含加工制品)中胡椒醇的检测,包括样品制备、仪器分析及结果计算。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多反应监测模式(MRM)提高选择性。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3 mg/kg,定量限为0.01 mg/kg,适用于严格限量要求的出口产品。
质控样品要求 每20个样品需插入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5%;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80%-110%。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经甲醇-水溶液超声提取,C18固相萃取柱净化,洗脱液经旋转蒸发后复溶进样。
特别说明 需验证色谱柱保留时间的稳定性,同一批次样品保留时间漂移不得超过±0.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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