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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总固体 质控样 - 125mL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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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总固体 质控样 - 125mL

CQC-08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5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溶解性总固体 质控样 - 125mL介绍:

证书:
规格:

该样品以125mLHDPE瓶包装

15-30保存。

即用型产品,使用前混匀即可

取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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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检测范围通常为10 mg/L~1000 mg/L,涵盖实验室常规检测及质控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重量法:通过蒸发皿恒重、水浴蒸干、干燥称重等步骤计算溶解性总固体含量。需严格控制干燥温度(105℃±3℃)及冷却条件。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10 mg/L,定量限为30 mg/L。若样品浓度低于定量限需增加取样量或采用浓缩前处理。
质控样品要求
1. 质控样浓度需覆盖实际样品范围
2. 均匀性符合GB/T 15000.5要求
3. 稳定性有效期≥12个月
4. 每批次检测需同步进行质控样分析,偏差应≤10%
关键实验步骤
1. 蒸发皿预处理:马弗炉550℃灼烧1小时后恒重
2. 样品转移:定量移取100mL样品至蒸发皿
3. 水浴蒸干:控制水浴温度≤沸点且避免沸腾
4. 干燥称重:105℃干燥箱内保持1小时后称重至恒重
特别说明
1. 蒸干过程中需防止环境粉尘污染
2. 干燥后的蒸发皿需在干燥器内冷却30分钟以上
3. 若水样含大量钙镁硫酸盐时可能吸湿,需延长干燥时间
4. 平行样相对偏差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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