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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二甲酚_108-68-9,3,5-二甲基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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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二甲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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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二甲酚介绍:

产品基本信息:
中文同义词:3,5-二甲基苯酚
分子式:C8H10O
分子量: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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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8-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及管道直饮水中3,5-二甲酚等酚类化合物的检测,覆盖浓度范围为0.1 μg/L~50 μg/L。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采用固相萃取(SPE)前处理技术,以氘代酚类化合物为内标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MDL)为0.05 μg/L,定量限(LOQ)为0.1 μg/L。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为实际样品的1~2倍,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酸化至pH≤2;2. C18固相萃取柱富集目标物;3. 乙酸乙酯洗脱后氮吹浓缩;4. GC-MS分析(DB-5MS色谱柱,程序升温)。
特别说明 需严格控制实验室环境避免酚类污染,全程使用棕色玻璃器皿,样品需在4℃避光保存并于24小时内完成前处理。
行业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734-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业废气中3,5-二甲酚等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最低检测浓度可达0.01 mg/m³。
核心检测方法 Tenax吸附管采样,热脱附后经DB-624色谱柱分离,质谱选择离子模式(SIM)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5 mg/m³,定量下限为0.02 mg/m³(以采样体积10L计)。
质控样品要求 每10个样品至少做1个运输空白和现场空白,相对偏差应小于20%,系统校准时R²≥0.995。
关键实验步骤 1. 吸附管老化(氮气流量100 mL/min,350℃保持30 min);2. 废气采样(流量0.5 L/min,时间≥20 min);3. 热脱附(280℃解析10 min);4. 冷阱聚焦(-30℃)后快速升温进样。
特别说明 采样前后吸附管需用密封帽保护,样品保存温度≤4℃,7天内完成分析,避免多次冻融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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