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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Tris-EDTA缓冲液(10×TE,pH7.4) None
Tris-EDTA缓冲液(10×TE,pH7.4) None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Tris-EDTA缓冲液(10×TE,pH7.4) None

H17455
¥ 125.0
¥ 125.0
None
500mL
万佳
PH7.4
+
0
Tris-EDTA缓冲液(10×TE,pH7.4)介绍:

【产品编号】H17455

【CAS.编号】

【中文名称】Tris-EDTA缓冲液(10×TE,pH7.4)

【英文名称】

【标准值】PH7.4

【产品规格】500mL

【主要用途】本品仅用于实验室科研使用。

【保存条件】室温避光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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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34797-2017《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质量要求》
适用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标签、包装、储存等内容,适用于以Tris-EDTA缓冲液等为组分的试剂盒质量评估。
核心检测方法
标准中明确了试剂盒的性能验证方法,包括缓冲液的稳定性测试、核酸结合效率及纯度检测,其中Tris-EDTA缓冲液需符合pH值(7.4±0.2)及电导率指标。
检出限与定量限
本标准未直接规定Tris-EDTA缓冲液的检出限或定量限,但要求试剂盒中所有组分不得含有干扰核酸提取的杂质(如RNase、DNase),并通过空白对照实验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质控样品需包括已知浓度的标准DNA/RNA溶液,用于验证缓冲液对核酸的保护性能及提取效率,实验过程中需设置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
关键实验步骤
1. 使用前需将10×TE缓冲液稀释至1×工作液并验证pH值;
2. 缓冲液与样品混合后需充分涡旋,确保裂解完全;
3. 离心去除杂质后需检测上清液的核酸浓度及纯度。
特别说明
Tris-EDTA缓冲液需避光储存于2-8℃,开封后建议3个月内使用完毕;若出现沉淀或浑浊需重新配制。实验过程中需定期监测缓冲液的微生物污染风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