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AI采购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水中氨(GB2763-2016)
水中氨(GB2763-2016)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水中氨(GB2763-2016)

BW57625-1
¥ 40.0
¥ 40.0
20mL
万佳
100μg/mL
+
0
水中氨介绍:

【产品编号】BW3674

【CAS.编号】137641-05-5

【中文名称】氟吡草胺

【英文名称】

【标准值】≥98%

【产品规格】10mg

【主要用途】

【保存条件】

【注意事项】

水中氨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 产品名称 CAS NO 标准值 规格 价格 库存 有效期至
BW3674
氟吡草胺
137641-05-5
≥98%
10mg
295 现货
XA09010181ME
吡氟酰草胺
——
——
1ml
185 现货 ——
A16205000ME-100
氟吡酰草胺
——
——
1ml
100 现货 ——
A12631000AL-1000
吡氟酰草胺
——
——
1ml
180 现货 ——
SH-C16205000
氟吡草胺标准品
137641-05-5
——
100mg/瓶
1657 现货 ——
SH-L16205000AL
氟吡酰草胺标准品
137641-05-5
——
10ml/瓶
577 现货 ——
SH-L16205000CY
氟吡酰草胺标准品
137641-05-5
——
10ml/瓶
595 现货 ——
SH-C12631000
吡氟酰草胺(符合:GB2763-2016)标准品
83164-33-4
——
100mg/瓶
1657 现货 ——
SH-L12631000AC
吡氟酰草胺(符合:GB2763-2016)标准品
83164-33-4
——
10ml/瓶
577 现货 ——
SH-L12631000AL
吡氟酰草胺(符合:GB2763-2016)标准品
83164-33-4
——
10ml/瓶
577 现货 ——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中氨手机版:水中氨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氟吡草胺部分)

标准号:GB 2763-2016

关联内容:该标准规定了氟吡草胺在各类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要求,适用于农产品及加工食品中该农药残留的检测与判定。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谷物、蔬菜、水果、茶叶等食品基质中氟吡草胺残留量的检测,覆盖原料及加工产品的检测范围。

核心检测方法

检测方法基于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技术,通过内标法或外标法定量分析。样品需经过乙腈提取、固相萃取(SPE)净化等前处理步骤。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0.005 mg/kg(以基质类型调整)

定量限(LOQ):0.01 mg/kg,需满足方法验证的准确度(80%-120%)和精密度(RSD ≤20%)。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加标浓度应覆盖定量限至最大残留限量。平行样品数≥3,回收率需在70%-12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前处理:均质样品后,用乙腈提取目标物,经C18或PSA固相萃取柱净化,氮吹浓缩后复溶。

仪器分析:色谱柱选用C18反相柱,流动相为甲醇-水梯度洗脱,质谱采用多反应监测(MRM)模式。

特别说明

1. 不同基质可能存在离子抑制或增强效应,需通过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

2. 氟吡草胺标准品需避光保存,配制成标准溶液后需验证稳定性(-20℃保存≤7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