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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水中氨(HJ620-2011)
水中氨介绍:

本溶液标准物质可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所需浓度的系列工作用标准溶液,用于环境监测及其他分析测试中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样品制备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测定的高纯试剂作为原料,以色谱甲醇为溶剂,在室温为20℃±2℃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CAS

成分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BW5229

75-25-2

三溴甲烷

100

5

67-66-3

三氯甲烷

20

75-09-2

二氯甲烷

2000

79-01-6

三氯乙烯

20

56-23-5

四氯化碳

20

127-18-4

四氯乙烯

20

126-99-8

氯丁二烯

20

75-27-4

一溴二氯甲烷

20

124-48-1

二溴氯甲烷

100

87-68-3

六氯-1,3-丁二烯

20

75-35-4

1,1-二氯乙烯

500

107-06-2

1,2-二氯乙烷

2000

156-59-2

顺-1,2-二氯乙烯

2000

156-60-5

反-1,2-二氯乙烯

2000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样品称量、均匀性稳定性、定容过程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4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支1mL。2-8℃条件下避光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2℃,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水中氨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 产品名称 CAS NO 标准值 规格 价格 库存 有效期至
BW5229
甲醇中14种挥发性卤代烃混标/HJ620-2011
——
不同浓度
1mL
1023 ≥5 ——
BW5230
甲醇中14种挥发性卤代烃混标/HJ620-2011
——
100μg/mL
1mL
1132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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