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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1-FQA肠沙门氏菌肠亚种伤寒血清型定量标准菌株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10871-FQA肠沙门氏菌肠亚种伤寒血清型定量标准菌株

CICC C0405
¥ 1200.0
¥ 1200.0
5套/盒(含5支菌粉+5支复苏液)
CICC
50-250CFU; 10-100C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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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1-FQA肠沙门氏菌肠亚种伤寒血清型定量标准菌株 介绍:
  • 产品编号:CICC C0405
  • 中文名称:10871-FQA肠沙门氏菌肠亚种伤寒血清型定量标准菌株
  • 参考值:50-250CFU; 10-100CFU
  • 特性:定量
  • 具体用途:用于GB 4789.28-2024培养基质量控制
  • 规格:5套/盒(含5支菌粉+5支复苏液)
  • 单位:盒
  • 保存温度:-18℃~-33℃
  • 总效期:12个月
  • 适用标准:GB 4789.2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
  • 使用说明:将样品置于室温15~30 min,在生物安全柜中打开,立即加入2mL配套复苏液A,盖上胶塞混匀,取100 μL接种待测培养基。请在30 min内完成冻干样品的溶解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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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10871-FQA肠沙门氏菌肠亚种伤寒血清型定量标准菌株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478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沙门氏菌的定性和定量检验,包括肠沙门氏菌肠亚种伤寒血清型(如标准物质C0405)。适用于食品生产、流通及检测机构的微生物检验。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选择性增菌培养结合生化鉴定及血清学检测。定量检测需通过平板计数法或MPN法,标准菌株C0405用于实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结果验证。
检出限与定量限
定性检测的检出限为1 CFU/25g(或25mL);定量检测的定量限为10 CFU/g(或mL),需通过标准菌株验证方法的灵敏度。
质控样品要求
实验需包含标准菌株C0405作为阳性对照及空白对照。标准菌株的活菌浓度需≥1×10⁸ CFU/mL,使用前需验证纯度及生化特性。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及选择性增菌(TTB和SC培养基);
2. 分离培养(XLD和BS琼脂);
3. 生化鉴定(三糖铁试验、赖氨酸脱羧酶试验);
4. 血清学鉴定(O抗原和H抗原凝集试验);
5. 定量检测时需按梯度稀释并计数。
特别说明
实验操作需在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进行,标准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避免交叉污染。结果存疑时需采用分子生物学方法(如PCR)复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