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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无机类 混标 32 Mix metal standard solution
32 Mix metal standard solution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32 Mix metal standard solution

BWB2502-2016
¥ 1080.0
¥ 1080.0
100mL
2026-11-17
伟业计量
100μg/mL
+
≥10
32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HJ 776-2015 )/GB/T 5750.6-2023介绍:
一、基本信息:
基质5%硝酸
形态液态
有效期2026-11-17
存储条件常温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
二、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为溶质,以5%硝酸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1100μg/mL5%5%硝酸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依据名称 依据编号 依据实施日期 下载
GB/T 5750.6-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GB/T 5750.6-20232023-10-01 00:00:00下载
八、参考资料: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32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HJ 776-2015 )/GB/T 5750.6-2023

手机版:32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HJ 776-2015 )/GB/T 5750.6-2023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物质信息及标准解读:HJ 776-2015
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776-2015
标准名称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实施日期 2016-01-01
适用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中32种元素(铝、银、砷、硼、钡、铍、钙、镉、钴、铬、铜、铁、钾、锂、镁、锰、钼、钠、镍、铅、锑、硒、硅、锡、锶、钛、钒、锌、钇、铊、钍、铀)的测定方法,适用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对水质中多元素的同时分析。
关联内容
样品保存 水样需用硝酸酸化至pH≤2,4℃冷藏避光保存,有效期14天
前处理要求 浑浊水样需经0.45μm滤膜过滤,含有机物的水样需消解处理
引用标准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方法特性
检出限范围 0.005~0.1 mg/L(不同元素差异显著)
精密度 测定结果相对标准偏差≤5%(浓度>10倍检出限时)
加标回收率 80%~120% 允许范围
关键指标示例
元素 检出限(mg/L) 测定波长(nm)
铅(Pb) 0.01 220.353
镉(Cd) 0.005 226.502
砷(As) 0.05 193.696
注意事项
• 需注意光谱干扰校正,特别是铝、铁等易产生基体效应的元素
• 高盐样品需采用基体匹配或稀释处理
• 汞元素未包含在本标准测定范围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