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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3种硝基咪唑类混合溶液标准物质(GB/T 23410)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甲醇中3种硝基咪唑类混合溶液标准物质(GB/T 23410)

SHAM_92854
¥ 240.0
¥ 240.0
1.2mL
伟业计量
3组分
+
0
基质 甲醇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冷藏(2-8℃)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2021国抽保健品/2022国抽兽残/GB/T 23410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3种硝基咪唑类为溶质,以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甲硝唑 100μg/mL 4% 甲醇
2 二甲硝咪唑 100μg/mL 4% 甲醇
3 罗硝唑 100μg/mL 4% 甲醇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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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类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肌肉、肝脏、肾脏、蜂蜜等)中甲硝唑、二甲硝唑、洛硝哒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检测。
关联内容: 标准中明确要求使用甲醇中硝基咪唑类混合溶液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校准和定量分析。标准物质浓度需覆盖0.5-100 μg/L的线性范围。
检出限: 肌肉组织中三种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方法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包括甲硝唑、二甲硝唑等)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要求不得用于食品动物。
关联内容: 标准中明确硝基咪唑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兽药,要求检测方法需满足甲硝唑、二甲硝唑在肌肉组织中的检测能力≤1.0 μg/kg。
3.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针对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的监管要求,明确甲硝唑、二甲硝唑为禁止使用的药物。
关联内容: 要求检测实验室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甲醇中3种硝基咪唑类混合溶液)进行方法验证,确保检测结果的溯源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