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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纯品 1,1,1,3,10,11-六氯十一烷 1,1,1,3,10,11-Hexachloroundecane
1,1,1,3,10,11-六氯十一烷 1,1,1,3,10,11-Hexachloroundecane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1,1,1,3,10,11-六氯十一烷 1,1,1,3,10,11-Hexachloroundecane

CCHM7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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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10,11-六氯十一烷介绍:


交货时间:56天
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1,1,1,3,10,11-六氯十一烷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1,1,1,3,10,11-六氯十一烷

手机版:1,1,1,3,10,11-六氯十一烷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8-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1,1,1,3,10,11-六氯十一烷及其他有机氯化合物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以固相萃取(SPE)进行前处理,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2 μg/L,定量限为0.05 μg/L。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加入空白加标和基质加标样品,加标浓度为定量限的2-5倍,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固相萃取柱富集;
2. 氮吹浓缩至0.5 mL;
3. GC-MS分析,选择离子监测模式(SIM)。
特别说明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氯溶剂的玻璃器皿,防止交叉污染。
行业标准:HJ 834-2017《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834-2017《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1,1,1,3,10,11-六氯十一烷等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超声提取结合固相萃取净化,GC-MS分析,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基质中检出限为5 μg/kg,定量限为15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20个样品需设置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应≤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冷冻干燥后研磨过筛;
2. 二氯甲烷-丙酮混合溶剂超声提取;
3. 硅胶柱净化后分析。
特别说明 需在避光条件下保存样品,避免目标物光解。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拟除虫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8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拟除虫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可扩展用于食品中1,1,1,3,10,11-六氯十一烷的残留检测(需方法学验证)。
核心检测方法 QuEChERS前处理结合GC-ECD检测,适用于油脂类样品。
检出限与定量限 油脂基质中定量限为0.01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基质匹配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²≥0.995。
关键实验步骤 1. 乙腈提取;
2. PSA填料净化;
3. GC-ECD分离检测。
特别说明 需优化色谱柱类型以分离目标物与干扰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