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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纯品 3-Heptanone CAS:106-35-4
3-Heptanone CAS:106-35-4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3-Heptanone CAS:106-35-4

N-10721-1G
¥ 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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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5-4
1G
chemservice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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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Heptanone CAS:106-35-4介绍:

CAS号:106-35-4
规格:1G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3-Heptanone CAS:106-35-4

手机版:3-Heptanone CAS:106-35-4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Z/T 300.12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3部分:酮类化合物(含3-Heptanone)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3-Heptanone及其他酮类化合物的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包括工厂、实验室等环境中蒸气态或气溶胶态的酮类化合物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法。样品通过活性炭管吸附采集,经二硫化碳解吸后进样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2 μg/mL,定量限(LOQ)为0.08 μg/mL。按采样体积15 L计,最低检出浓度为0.013 mg/m³。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及加标质控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采样:活性炭管以0.5 L/min流量采集15分钟;
2. 解吸:样品段活性炭转移至试管,加1 mL二硫化碳振荡解吸30分钟;
3. 分析:GC-FID进样,柱温箱程序升温(初始50℃保持2分钟,以10℃/min升至200℃);
4. 数据处理:根据标准曲线计算浓度。
特别说明
1. 二硫化碳需经纯化处理以减少干扰;
2. 3-Heptanone易吸附于塑料材质,采样管及储存容器需使用玻璃材质;
3. 若共存物保留时间接近目标物,建议用质谱(GC-MS)确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