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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纯品 o-Xylene-d10 CAS:56004-61-6
o-Xylene-d10 CAS:56004-61-6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o-Xylene-d10 CAS:56004-61-6

N-12700-100MG
¥ 878.0
¥ 878.0
56004-61-6
100MG
chemservice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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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ylene-d10 CAS:56004-61-6介绍:

CAS号:56004-61-6
规格: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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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o-Xylene-d10 CAS:56004-61-6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639-2012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测定,包括o-Xylene-d10作为内标物的应用场景。
核心检测方法
吹扫捕集法结合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样品经吹扫捕集富集后,通过色谱柱分离,质谱法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o-Xylene-d10作为内标时,方法检出限(MDL)为0.1 µg/L,定量限(LOQ)为0.4 µg/L。实际检测限需根据基质干扰情况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加标(LFB)和基质加标(MS),加标浓度为定量限的2-5倍;平行样相对偏差应≤20%,内标响应变化范围控制在50%-15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使用吹扫气将VOCs从水样中吹出并捕集至吸附管;
2. 热脱附:吸附管加热释放目标物至GC-MS系统;
3. 内标法校准:o-Xylene-d10在样品前处理前加入,用于校正仪器响应波动。
特别说明
1. o-Xylene-d10需避光保存于-20℃以下,使用前需平衡至室温;
2.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氘代溶剂的洗涤剂,防止交叉污染;
3. 若样品中目标物浓度超过校准曲线范围,需稀释后重新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