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中22种重金属分析质控样/HJ781-2016/ICP-OES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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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样品/固体废物中22种重金属混标/HJ781-2016/ICP-OES法/总量
RMU006C | 4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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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样品/生活固体废物中22种重金属混标/HJ781-2016/ICP-OES法/总量
RMU006b | 4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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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固体废物中22种重金属/保质期12个月/HJ781-2016、ICP-OES法
BQC2721047224-5g | 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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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固体废物中22种重金属/保质期12个月/HJ781-2016、ICP-OES法
BQC2721047224-10g | 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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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中8种重金属分析质控样HJ766-2015,HJ781-2016
MCS-1487 | 5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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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弃物中重金属元素总量/HJ781- 2016/ICP-OES法
BW8006 | 7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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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中22种重金属分析质控样HJ 781-2016
MCS-1774 | 50g
1. 基本信息
2. 特性量值
3. 说明
本质控样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样品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客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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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81-2016《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中22种金属元素(包括铅、镉、砷、汞等)的定量分析,检测对象需满足标准规定的消解前处理要求。
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通过高温等离子体激发样品中的金属元素,测量其特征发射光谱强度,结合标准曲线进行定量分析。
各元素检出限范围为0.01~0.5 mg/kg,定量限为检出限的3~4倍,具体数值依据仪器性能及样品基质调整。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试验、平行样和加标回收试验,平行样相对偏差应≤20%,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
1. 样品消解:采用硝酸-氢氟酸高压罐消解或微波消解法;
2. 仪器条件优化:包括射频功率、雾化气流量及观测高度;
3. 干扰校正:使用背景扣除及内标法消除基质干扰。
1. 汞元素检测需采用冷蒸气发生装置;
2. 高盐样品需稀释或采用耐高盐雾化器;
3. 仪器需定期校准并记录波长漂移情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