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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

BW80100MW-20mL
¥ 40.0
¥ 40.0
20mL
2030-06-12
曼哈格
50.0mg/L
+
0
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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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检测范围为0.025 mg/L至2 mg/L。
核心检测方法
基于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样中氨与碘化汞和碘化钾的碱性溶液反应生成淡红棕色胶态化合物,在波长425 nm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25 mg/L,定量下限为0.10 mg/L(按取样体积250 mL计)。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至少测定1个空白样。
2. 平行样测定相对偏差应≤10%。
3.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预处理:水样需经蒸馏法去除干扰物质(如余氯、浊度等)。
2. 显色反应:加入纳氏试剂后避光静置10分钟。
3. 分光光度测定:在425 nm波长下测量吸光度,标准曲线法定量。
特别说明
1. 钙镁等金属离子、硫化物需通过蒸馏或掩蔽剂消除干扰。
2. 纳氏试剂含剧毒汞盐,废液需统一收集处理。
3. 显色后溶液应在2小时内完成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