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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紫外法)分析校准用标液,HJ 970-2018/介质:正己烷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紫外法)分析校准用标液,HJ 970-2018/介质:正己烷

BW80350DV-2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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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L
曼哈格
24.9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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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紫外法)分析校准用标液,HJ 970-2018/介质:正己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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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 HJ 970-2018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物质的测定,检测波长范围为225 nm~254 nm,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进行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通过四氯乙烯或正己烷作为萃取剂,将水样中的石油类物质萃取至有机相,脱水后使用紫外分光光度计在特征波长下测定吸光度,通过标准曲线法计算浓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当取样体积为500 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1 mg/L,定量限为0.04 mg/L。需通过空白试验和标准曲线验证灵敏度。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0%的平行样和空白样,标准曲线相关系数应≥0.999,质控样品的测定值应在标准值允许误差范围内(±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水样采集后需用盐酸酸化至pH≤2,4℃下避光保存并7天内完成分析;
2. 萃取时控制振荡时间(2 min)和静置分层时间(10 min);
3. 使用无水硫酸钠脱水并过滤后测定,避免水分干扰吸光度。
特别说明
1. 标准溶液介质必须与样品萃取剂一致(如正己烷);
2. 若样品含动植物油或其他干扰物,需通过硅酸镁吸附预处理;
3. 实验过程中需严格避光,防止四氯乙烯或正己烷挥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