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无机类 混标 标样/水中汞/介质:3%硝酸、HJ 694-2014
标样/水中汞/介质:3%硝酸、HJ 694-2014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样/水中汞/介质:3%硝酸、HJ 694-2014

BW81250DW-20mL
标样/水中汞/介质:3%硝酸、HJ 694-2014
¥ 50.0
¥ 50.0
20mL
曼哈格
16.0μg/L
+
0
标样/水中汞/介质:3%硝酸、HJ 694-2014介绍:

适用于以下标准:

GB 1886.20-2016;GB 1886.214-2016;GB 8538-2022;GB/T 26125-2011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样/水中汞/介质:3%硝酸、HJ 694-2014

手机版:标样/水中汞/介质:3%硝酸、HJ 694-2014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853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汞及其他金属元素的检测,明确规定了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原子荧光光谱法(AFS)测定汞含量,要求使用3%硝酸作为介质进行样品消解,消除基体干扰。
检出限与定量限
汞的检出限为0.01 μg/L,定量限为0.03 μg/L,需通过标准曲线法和空白实验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平行样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取10 mL水样加入3%硝酸定容,超声消解30分钟;
2. 仪器校准:使用汞标准溶液建立0-5 μg/L线性范围标准曲线;
3. 上机检测:原子荧光光谱仪设定激发波长253.7 nm,记录荧光强度。
特别说明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汞试剂接触玻璃器皿,所有耗材需用10%硝酸浸泡24小时后超纯水冲洗,防止交叉污染。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