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精矿成分标准样品(Cu:24%)GSB04-42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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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精矿成分标准样品(Cu:27%)GSB04-4211-2024
NCS203012 | 5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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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矿石成分标准样品(Cu:10%)GSB04-4212-2024
NCS203018 | 5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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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矿石成分标准样品(Cu:12%)GSB04-4213-2024
NCS203017 | 5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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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矿石成分标准样品(Cu:14%)GSB04-4214-2024
NCS203016 | 5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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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矿石成分标准样品(Cu:18%)GSB04-4215-2024
NCS203015 | 5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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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精矿成分标准样品(Cu:21%)GSB04-4209-2024
NCS203014 | 5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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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精矿成分标准样品(Zn:42%)GSB04-4216-2024
NCS203003 | 5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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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T 3884.1-2012《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铜量的测定》
适用于铜精矿中铜含量的测定,检测范围15%~50%。标准物质GSB04-4210-2024(Cu:24%)适用于此标准的验证和质量控制。
1. 碘量法(仲裁法):试样酸解后,用碘化钾还原铜离子,淀粉指示剂滴定
2.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试样溶解后采用空气-乙炔火焰测定
• 碘量法:定量下限0.5% (实际应用≥15%)
• 原子吸收法:检出限0.03%,定量限0.1%
1. 每批样品需同步分析标准物质(如GSB04-4210-2024)
2. 标准物质测定值应在证书值不确定度范围内
3. 每20个样品插入1个质控样
1. 试样处理:0.20g样品+10mL盐酸+5mL硝酸,电热板溶解
2. 铜分离:加氨水调节pH3.0-4.0,氟化氢铵掩蔽铁
3. 滴定:加碘化钾生成CuI沉淀,硫代硫酸钠滴定至淡黄色,加淀粉指示剂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
1. 含砷量>0.1%时需采用溴水氧化法预处理
2. 滴定终点温度需保持25℃以下
3. 标准物质开封后需密封避光保存,证书值有效期24个月
4. 平行样允许相对偏差≤0.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