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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4种混合标准溶液-铝磷锰铁Al,P,Mn,Fe/介质:10%硝酸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准物质/4种混合标准溶液-铝磷锰铁Al,P,Mn,Fe/介质:10%硝酸

NCS185137
¥ 200.0
¥ 200.0
50ml
钢研纳克
1000μg/mL
+
0
标准物质/4种混合标准溶液-铝磷锰铁Al,P,Mn,Fe/介质:10%硝酸介绍:

产品组成:
编号 产品浓度
NCS185137 1000μg/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准物质/4种混合标准溶液-铝磷锰铁Al,P,Mn,Fe/介质:10%硝酸

手机版:标准物质/4种混合标准溶液-铝磷锰铁Al,P,Mn,Fe/介质:10%硝酸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国家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中铝(Al)、磷(P)、锰(Mn)、铁(Fe)等元素的同时测定。检测对象包括:
1. 各类食品原料及加工制品
2. 婴幼儿配方食品
3. 食品添加剂
4. 包装材料迁移物等基质

核心检测方法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 第一法
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 第二法
3.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 - 第三法
* 铝磷锰铁四元素混合标准溶液适用于前两种方法

检出限与定量限

ICP-MS法:
- 铝:0.01 mg/kg (检出限), 0.03 mg/kg (定量限)
- 磷:0.05 mg/kg, 0.15 mg/kg
- 锰:0.002 mg/kg, 0.006 mg/kg
- 铁:0.005 mg/kg, 0.015 mg/kg
ICP-OES法:
- 各元素定量限范围:0.1-1.0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需带标准物质/标准样品
2. 每20个样品插入1个质控样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
4. 加标回收率控制范围:
  - 铝:85%-110%
  - 磷:90%-105%
  - 锰:92%-108%
  - 铁:88%-107%
5.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微波消解(硝酸+过氧化氢体系)
2. 定容介质:10%硝酸溶液
3. 标准曲线:用4元素混合标准溶液配制5点以上梯度
4. 仪器条件:
  - ICP-MS:需校正质量数干扰(如Al-27, P-31, Mn-55, Fe-56)
  - ICP-OES:优化等离子体观测位置
5. 干扰校正:采用内标法(推荐Sc、Ge或Y作内标)

特别说明

1. 磷元素检测需注意:
  - 避免使用磷酸盐清洗剂
  - 核查多原子离子干扰(如14N16O1H+)
2. 铝元素记忆效应强,需延长冲洗时间
3. 铁元素污染风险高,需:
  - 使用高纯试剂
  - 避免不锈钢器具接触样品液
4. 标准溶液储存:
  - 10%硝酸介质
  - 避光保存(尤其锰溶液)
  - 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