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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种VOC混标/HJ 734-2014 HJ 734-2014 VOC Mixture 127 1000 µg/mL in Methanol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22种VOC混标/HJ 734-2014 HJ 734-2014 VOC Mixture 127 1000 µg/mL in Methanol

ZDR-A50000127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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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L
萘析精选
2000 µg/mL于甲醇
+
0
22种VOC混标/HJ 734-2014介绍:

中文名称:22种VOC混标/HJ 734-2014
英文名称:HJ 734-2014 VOC Mixture 127 1000 µg/mL in Methan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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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22种VOC混标/HJ 734-2014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734-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35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测定,包括苯系物、卤代烃、酯类等。覆盖浓度范围0.5~100 μg/m³,适用于有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测。
核心检测方法 1. 固相吸附采样:使用Tenax等吸附管采集废气样品
2. 热脱附进样:300℃高温脱附,冷阱聚焦后快速加热至300℃进样
3. 气相色谱分离:DB-624等专用色谱柱程序升温分离
4. 质谱定量:全扫描(SCAN)或选择离子监测(SIM)模式检测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MDL):0.03~0.5 μg/m³(采样体积3L)
定量下限(LOQ):0.1~1.7 μg/m³(以目标物响应值的10倍信噪比计)
示例:苯的检出限为0.05 μg/m³,定量限为0.17 μg/m³
质控样品要求 1. 现场空白:每批样品≥1个,运输空白全程伴随
2. 平行样:每批样品≥10%平行样,相对偏差≤25%
3. 加标回收:使用22种VOC混标进行加标,回收率控制在70%~130%
4. 系统检查:每12小时进行内标响应检查,偏差≤30%
关键实验步骤 1. 采样准备:吸附管老化后密封,现场开封连接采样装置
2. 等速采样:按标准控制采样流速(0.1~0.5 L/min)和时长(20~60 min)
3. 样品保存:采样后两端密封,-20℃避光保存,7日内分析
4. 热脱附条件:脱附温度300℃,脱附时间10 min,冷阱温度-30℃
5. 色谱条件:初始温度40℃保持2 min,以8℃/min升至220℃保持2 min
特别说明 1. 高湿度环境:废气相对湿度>90%时需在吸附管前加装冷凝除水装置
2. 含氧物干扰:当存在醇类等含氧化合物时需使用复合吸附剂
3. 采样代表性:单点采样时间不得少于20 min,保证等速采样
4. 系统维护:每50次进样后需更换色谱柱进样口衬管
5. 替代物使用:采样前需添加氟苯、氯苯-d5等替代物监控回收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