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监测气象条件的判定和选择、监测结果的计算等作出规定和指导,是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C的补充和具体化。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为实施GB 16297-1996附录C,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进行的监测。亦适用于各污染源单位为实行自我管理而进行的同类监测。
颁发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标签:环境监测, 环境
HJ/T 55-2000 | HJ/T 55-2000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现行
发布日期:Dec 6, 2000 实施日期:Feb 28,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