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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748-2003 | NY/T 748-2003 绿色食品 豆类蔬菜 废止

本标准于2013年3月1日被NY/T 748-2012 绿色食品 豆类蔬菜代替。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豆类蔬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豆类蔬菜。本标准适用产品名称:刺槐豆荚 菜用大豆 蚕豆 菜用豌豆 荷兰豆 长豇豆 菜豆 扁豆 黎豆 红花菜豆 刀豆 四棱豆 其他新鲜或冷藏的豆类蔬菜

颁发部门:农业部

标签:豆类蔬菜, 检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