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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中铅、镉、砷分析质控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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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中铅、镉、砷分析质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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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中铅、镉、砷分析质控样介绍:

食用菌中铅、镉、砷分析质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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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及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用菌等食品中铅含量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及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检测。
关联质控要求:
• 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测定质控样(有证标准物质或加标回收样)
• 平行样相对偏差≤20%
•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方法检出限:
•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0.02 mg/kg
• ICP-MS法:0.005 m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适用范围: 规定食用菌等食品中镉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ICP-MS法及原子荧光光谱法检测。
质控关键点:
• 要求每20个样品插入1个质控样
•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 空白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
•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0.01 mg/kg
• 原子荧光法:0.005 m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适用范围: 涵盖食用菌中总砷的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银盐法测定,及无机砷的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联用法检测。
质控特殊要求:
• 总砷测定需控制消解液温度≤100℃防止挥发损失
• 无机砷分析要求形态标准物质质控
• 要求双空白实验(试剂空白+消解空白)
方法检出限:
• 总砷(荧光法):0.01 mg/kg
• 无机砷(联用法):0.02 mg/kg
共性质控要求
• 样品前处理需与质控样同步进行(湿法消解/微波消解)
• 质控样浓度应覆盖样品实际含量范围(建议设置低、中、高三个浓度点)
• 真菌类样品需特别注意有机质彻底消解(消解液至澄清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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