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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标样/以(N)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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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标样/以(N)计

BW02041-2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2.12mg/L {{inventory}}
总氮标样/以(N)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中总氮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以高纯硝酸钾和纯水准确配制,分装于20mL安瓿瓶内,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合格,其标准值采用分光光度法定值。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41-29

总氮标样

2.19

0.15

H2O

声明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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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解读:《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检测对象包含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无机铵盐及溶解态有机氮化合物。

标样相关要求:
• 标准溶液配制明确要求以氮(N)计浓度,例如标准使用液浓度为10.00mg/L(以N计)
• 工作曲线覆盖范围:0.20-7.00mg/L(对应N浓度)
• 要求使用硝酸钾(KNO₃)基准试剂配制氮标准贮备液
关键性能指标:
• 检出限:0.05mg/L(按吸光度0.010对应的浓度确定)
• 测定下限:0.20mg/L(对应4倍检出限)
• 精密度:浓度≤1.00mg/L时相对标准偏差≤10%;浓度>1.00mg/L时≤5%
• 准确度:标准样品相对误差应控制在±10%以内
关联技术要点:

1. 消解温度控制在120-124℃ 2. 消解后冷却时间不低于30分钟 3. 比色测定应在2小时内完成 4. 空白试验吸光度不得高于0.030(10mm比色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