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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硒标样_778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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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硒标样

BW02415-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782-49-2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4.03mg/L {{inventory}}
海水中硒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海水中硒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以高纯物质和纯水为原料,以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检测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洁净阴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洁净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415-1

海水中硒标样

4.03

0.23

3.5‰氯化钠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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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适用范围:

专门用于海洋环境中海水样品的硒元素检测,包括近岸、河口、大洋等不同海域的水体。

关联内容:
检测方法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HG-AFS)
样品处理 需对海水样品进行酸化消解,消除有机物和盐分干扰
形态区分 可测定总硒、四价硒和六价硒形态
质量控制 要求使用空白样、平行样和标准物质进行过程控制
检出限:

方法最低检出浓度为0.02 μg/L(以Se计),适用于海水中痕量硒的测定。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涵盖海水、地表水、地下水及工业废水中硒的检测,特别说明高盐度水样的前处理方法。

关联内容:
干扰消除 采用硫脲-抗坏血酸混合溶液消除过渡金属离子干扰
盐度校正 提供海水基体效应的补偿方法
形态分析 可通过不同还原剂实现硒的价态分离
检出限:

硒的检出限为0.15 μg/L,定量下限为0.60 μg/L。

HY/T 147.2-2013《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2部分:海水》
适用范围:

针对海洋环境监测中海水样品重金属(含硒)的全流程技术要求。

关联内容:
采样规范 规定海水采样深度、容器材质(需用聚乙烯瓶)、现场固定方法
保存要求 样品需立即酸化至pH<2,4℃避光保存,最长保存期30天
质控指标 要求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5%-115%,RSD≤10%
方法特性:

未直接规定检出限,但引用了GB 17378.4的检测方法体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