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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克线磷溶液标准物质_22224-92-6,苯线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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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克线磷溶液标准物质

BW0466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2224-92-6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克线磷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国家一级有证纯度标准物质克线磷GBW06411为原料,以农残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克线磷CAS号:22224-92-6,分子式C13H22NO3PS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661

甲醇中克线磷溶液标准物质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0-4)℃冷藏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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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标准解读(甲醇中克线磷溶液标准物质)
适用范围

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克线磷(苯线磷)等208种农药残留量的定性及定量分析。

关联内容

标准中明确要求使用甲醇中克线磷溶液标准物质作为定量校准物质,规定其纯度应≥99%,溶液浓度不确定度≤2%(k=2)。

方法检出限

克线磷的方法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欧盟EC/396/2005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适用范围

针对生活饮用水及水源水中克线磷等有机磷类农药残留的检测,包含固相萃取-GC/MS检测方法。

关键参数

规定标准溶液配制需使用色谱纯甲醇作为溶剂,标准物质相对偏差应≤5%,方法对克线磷的检测低至0.1 μg/L。

注:上述标准中均要求标准物质需附带可溯源至国家基准的证书,使用前应按GB/T 27404-2008要求进行期间核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