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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化学需氧量溶液标准物质/COD-Cr_87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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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化学需氧量溶液标准物质/COD-Cr

BW0231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877-24-7 50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25μg/mL {{inventory}}
(作废)化学需氧量溶液标准物质/COD-Cr介绍:

化学需氧量(铬法)溶液标准物质可直接使用,或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标准溶液。用于在化学需氧量测量中,校准仪器或进行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方法评价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溶液以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邻苯二甲酸氢钾GBW(E)060316 为原料、纯水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重铬酸盐滴定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

基体

(v/v)

BW02314

化学需氧量

(铬法)溶液标准物质

25

5

H2O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采用重铬酸盐滴定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棕色玻璃瓶包装,每瓶500mL,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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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的测定方法,测定范围为16-1000 mg/L(通过稀释可扩展至4000 mg/L)。
核心内容解读:
方法原理 水样在强酸性条件下与过量重铬酸钾溶液回流消解,通过硫酸银催化氧化还原性物质,剩余重铬酸钾用硫酸亚铁铵滴定,计算COD值
干扰控制 氯化物浓度>1000 mg/L时需加入硫酸汞掩蔽,悬浮物含量高时应充分均质化处理
检出限与测定限 方法检出限为4 mg/L,测定下限为16 mg/L,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
质量控制 要求每批次测定带空白试验、有证标准物质验证(如GBW(E)080536 COD标准样品)和加标回收(80%-120%)
关联标准:
HJ/T 399-200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COD排放限值规定
特别注意事项:
1 消解过程必须使用全玻璃回流装置,避免有机物损失
2 硫酸汞剧毒,实验废液需按危险废物处置
3 高于700℃灼烧过的硫酸银催化剂活性最佳
4 低浓度水样(COD<50 mg/L)建议使用低浓度试剂体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