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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丙烯腈溶液标准物质_107-13-1,丙烯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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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丙烯腈溶液标准物质

BW0489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7-13-1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水中丙烯腈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丙烯腈(CAS号:107-13-1)为原料以实验室一级用水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895

水中丙烯腈溶液标准物质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稳定性进行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藏(04℃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DB-WAX (30m×0.25μm×0.25μm)

流量:3.0mL/min;分流比:3:1

进样口:200℃;检测器:200℃

柱箱:40℃(5min),15℃/min→115℃(0min)

2.色谱图:

序列

名称

CAS

1

丙烯腈

10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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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水中丙烯腈测定的相关标准解读
1.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丙烯腈及丙烯醛的测定
关联内容 • 采用吹扫捕集前处理结合气相色谱仪(FID检测器)进行分析
• 规定样品保存需添加盐酸至pH≤2,4℃避光保存且7日内完成分析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3 mg/L,定量下限为0.012 mg/L
2. GB 5750.8-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丙烯腈的测定
关联内容 • 规定顶空进样-气相色谱法(HS-GC)为主要检测方法
• 明确样品采集后需立即密封,冷藏运输并在24小时内完成检测
检出限 方法最低检测质量为0.05 μg,按取10 mL水样计算为0.005 mg/L
3.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包含丙烯腈在内的54种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关联内容 • 规定使用气质联用仪(GC-MS)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 要求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检出限 丙烯腈的方法检出限为0.0005 mg/L

注:以上标准均不涉及标准物质制备要求,实际检测需配套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GBW(E)080549 水中丙烯腈溶液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