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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_744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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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

GBW(E)08444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43-9 5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水中镉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镉粒为原料,优级纯硝酸和一级水为溶剂,在(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并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使用一级有证镉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 GBW08612 比对检测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GBW(E)084443

镉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

1000

1%

1%HNO3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用电感耦合体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该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瓶封装,每瓶50mL。使用时根据需要准确移取。

2.储存及使用:置于清洁阴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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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镉(Cd)等金属元素的测定,包含使用1%硝酸介质的标准溶液进行仪器校准
检出限: 镉(Cd)的方法检出限为0.02 μg/L,定量下限为0.08 μg/L
关联内容: 1. 明确要求使用有证单元素标准物质配制校准曲线,介质匹配(如1%硝酸)
2. 规定样品前处理需经0.45μm滤膜过滤后加硝酸酸化保存
3. 镉的质谱测定需选择111Cd或114Cd同位素进行定量
HJ 776-2015《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适用范围: 地下水、地表水、饮用水及废水中镉的测定,需使用硝酸介质标准物质建立校准曲线
检出限: 镉的方法检出限为5 μg/L,定量下限为20 μg/L
关联内容: 1. 要求标准溶液基体与样品保持一致(含1%硝酸)
2. 明确镉的特征谱线选择(推荐Cd 228.802nm)
3. 规定校准曲线相关系数需≥0.999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适用范围: 规范海水及沉积物中重金属监测时的标准溶液使用,明确痕量元素样品需用硝酸酸化保存
关联内容: 1. 规定重金属分析必须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质控
2. 要求标准溶液储存容器需为FEP或PFA材质
3. 酸化样品保存时硝酸最终浓度应为1%(v/v)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