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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2种磺胺内标混标/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甲醇中2种磺胺内标混标/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

BW06190
¥ 300.0
¥ 300.0
1.2mL
2026-11-27
秦境标物
10μg/mL
+
≥10
甲醇中2种磺胺内标混标/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磺胺邻二甲氧嘧啶-D3(CAS号:1262770-70-6)、磺胺间二甲氧嘧啶-D6(CAS 号:73068-02-7)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法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 技术规范(等效 ISO35 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稳定性良好。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 12 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18℃冷冻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仪器:HPLC-VWD

色谱柱:Agilent Pursuit C18色谱柱(250×4.6 mm,5μm)

流动相:水:乙腈:乙酸=75:25:1

检测波长:265nm

流量:1.0mL/min;

进样量:10µL;

柱温:35.0℃。

2.色谱图: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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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产品(鱼、虾、蟹、鳖等)肌肉和肝脏组织中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等12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定量检测,检出限为5 μg/kg,定量限为10 μg/kg。

核心关联内容:
内标物规定: 标准要求使用氘代同位素内标(如磺胺-d4),甲醇中2种磺胺内标混标应在样品前处理阶段加入,用于校正提取回收率及基质效应。
色谱条件: C18色谱柱(150mm×4.6mm,5μm),流动相为0.1%甲酸水溶液-乙腈梯度洗脱,检测波长270nm
前处理: 组织样品需经乙腈提取、正己烷脱脂、MCX固相萃取柱净化,内标在提取前加入
实施要点:
方法验证要求添加浓度在10-200μg/kg范围内,回收率应达70-110%
阳性样品需通过质谱确证(该标准液相方法需结合NY 1077-2-2008质谱确证方法使用)
色谱分离度需满足相邻磺胺类化合物峰谷比≤5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