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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总有机碳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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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总有机碳标样

BW02516-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8μg/mL {{inventory}}
水中总有机碳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总有机碳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高纯物质、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采用TOC分析仪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采用TOC分析仪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516-2

总有机碳标样

18.0

1.3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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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有机碳(TOC)的测定,检测范围0.04 mg/L~1000 mg/L。

方法原理:

通过高温催化燃烧将水样中的有机碳转化为二氧化碳,使用非分散红外检测器(NDIR)定量测定生成的CO₂浓度。

检出限与测定限:
• 方法检出限:0.04 mg/L
• 定量下限:0.16 mg/L
干扰控制:

要求去除无机碳干扰,需在测定前用酸处理样品并通入高纯氮气吹扫去除碳酸盐碳。

2. GB/T 11446.3-2013 《电子级水中总有机碳的测定》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电子级超纯水的总有机碳检测,检测范围0.5 μg/L~1000 μg/L。

方法特点:

采用紫外-过硫酸盐氧化法,配套电导率检测器,适用于痕量级有机碳分析。

灵敏度要求:
• 仪器检测限≤0.5 μg/L
• 定量下限≤2.0 μg/L
特殊规定:

要求使用专用取样装置,避免取样过程中空气接触造成的污染,实验室环境需达到ISO 5级洁净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