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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铝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_742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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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铝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

BW0106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29-90-5 5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水中铝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高纯酸和纯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以重量-容量法配制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ICP-OES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BW01065

标准溶液

100

2

2%HCl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2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用电感耦合体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聚乙烯塑料瓶封装,每瓶50mL。使用时根据需要准确移取。

2.储存及使用:置于清洁阴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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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标准及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中铝的测定,包括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介质要求
分光光度法中推荐使用硝酸酸化至pH < 2保存样品
ICP-MS法要求使用1%硝酸作为介质
检出限
分光光度法:0.008 mg/L
ICP-MS法:0.001 mg/L
2. HJ 776-2015《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及废水中铝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介质要求
使用1%硝酸作为样品保存介质
标准溶液配制需与样品基体匹配
检出限 0.02 mg/L(方法定量限)
3.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水中痕量金属元素的测定,包括铝
介质要求
规定使用1%硝酸介质
样品保存需酸化至pH < 2
检出限 0.0005 mg/L
说明:
2%盐酸与1%硝酸的选择需根据检测方法确定:
ICP-MS和ICP-OES优先使用硝酸介质
分光光度法(如铬天青S法)可兼容盐酸介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