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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氟苯尼考溶液_7323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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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氟苯尼考溶液

BW0337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3231-34-2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氟苯尼考溶液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氟苯尼考(CAS 号:73231-34-2)纯品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溶液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3372

甲醇中氟苯尼考溶液标准物质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18℃冷冻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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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肌肉、脂肪、肝脏、肾脏等组织中氟苯尼考及其代谢物氟苯尼考胺的残留量测定
关联内容 • 明确要求使用甲醇作为主要提取溶剂
• 规定样品需用甲醇-水溶液(8:2, v/v)进行涡旋提取
检出限 • 氟苯尼考:0.1 μg/kg(以肌肉组织计)
• 氟苯尼考胺:0.2 μg/kg
2. 《牛奶和奶粉中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乳制品中氟苯尼考及其代谢物的检测
关联内容 • 规定使用甲醇-乙腈(1:1)混合溶剂进行提取
• 要求用正己烷进行液液分配净化
检出限 • 氟苯尼考:0.05 μg/kg(液态奶)
• 氟苯尼考胺:0.1 μg/kg
3.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出口检验中禽肉、鱼肉、虾肉等动物源性食品的检测
关联内容 • 采用甲醇-乙酸乙酯(3:7)混合提取体系
• 规定用氮吹仪将提取液浓缩至干后用甲醇复溶
检出限 • 氟苯尼考:0.3 μg/kg(以虾肉基质计)
• 定量限为1.0 μg/kg
注:
上述标准均涉及甲醇作为氟苯尼考检测的关键溶剂,实际应用中需注意:
• 甲醇纯度要求≥99.9%(色谱纯)
• 溶液配制需在通风橱操作
• 不同基质样品需按标准调整甲醇使用比例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