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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磺胺噻唑溶液标准物质_7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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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磺胺噻唑溶液标准物质

BW0453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2-14-0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磺胺噻唑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磺胺噻唑GBW(E)060904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磺胺噻唑,CAS号:72-14-0,化学式:C9H9N3O2S2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样品采用重量-容量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DA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538

甲醇中磺胺噻唑溶液标准物质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18℃冷冻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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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氯霉素类药物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肌肉、内脏、水产品等食品中磺胺噻唑等21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检测。
关联内容: 明确将磺胺噻唑纳入检测目标物,规定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 磺胺类药物在肌肉组织中的检出限为10 μg/kg,肝脏等内脏组织中为50 μg/kg。
《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畜禽肉中磺胺噻唑等16种磺胺类药物的残留量检测。
关联内容: 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和液相色谱-质谱法(LC-MS)两种检测方法。
检出限: 磺胺类药物在肌肉组织中的最低检测浓度为10 μg/kg,定量限为50 μg/kg。
农业部1025号公告-23-2008《动物源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
适用范围: 针对动物源性食品(包括肌肉、肝脏、肾脏)中磺胺噻唑等18种磺胺类药物残留的筛查。
关联内容: 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进行快速筛查,阳性样品需用LC-MS/MS确认。
检出限: 免疫学方法的检出限为5 μg/kg,质谱法确证定量限为10 μg/kg。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