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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三唑醇溶液标准物质_5521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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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三唑醇溶液标准物质

BW0348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5219-65-3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三唑醇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三唑醇GBW(E)060883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三唑醇,CAS号:55219-65-3,化学式:C14H18ClN3O2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法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BW03483

甲醇中三唑醇溶液标准物质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0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0~4)℃冷藏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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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三唑酮和三唑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蔬菜、水果、谷物等)中三唑酮及其代谢物三唑醇残留量的定量检测
关联内容: • 明确甲醇作为溶剂在样品前处理中的应用
• 规定了以甲醇为介质的标准溶液配制方法
检出限: 三唑醇的定量限(LOQ)为0.01 mg/kg,仪器检出限(LOD)可达0.003 mg/kg
2.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规定了三唑醇在不同食品类别中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关联内容: • 谷物类MRL为0.05 mg/kg
• 果蔬类MRL为0.5-2 mg/kg(依具体作物而异)
检测依据: 要求检测方法需符合GB 23200系列标准要求
3. SN/T 2325-2009《进出口食品中四唑嘧磺隆等36种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适用范围: 进出口食品中三唑醇等农药的多残留检测
关键参数: • 采用甲醇作为标准物质溶剂
• 规定标准溶液配制需使用色谱纯甲醇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01 mg/kg,定量限0.05 mg/kg
注意事项:
1. 标准溶液配制应参照GB/T 601《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中关于有机溶剂使用的规定
2. 甲醇纯度应≥99.9%,水分含量≤0.1%
3. 标准物质储存条件需避光冷藏(2-8℃),有效期为6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